課程體系
金融學碩士(MFIN)

金融學碩士(MFIN)课程项目简介

課程目標

        金融學碩士(Master of Finance)課程目标主要是培養适应经济快速发展时代!产业、行业、企业已完成从产品竞争到服务竞争,再到资本竞争的转变。专业学科领域的研究生学位教育将成为各教育强国积极引导的发展重点。
市场迫切需求高素质金融专业人才,卓越的团队领袖也必须具备明确的战略意图、清晰的投资发展规划,使之能够迎接全球化挑战、具备金融管理领域的综合领导力。
培养具有坚实金融学理论基础,构建体系化金融知识结构的专业人才。
培养综合运用金融学、管理学以及金融工具解决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应用技能能力。
培养既了解国际金融业的前沿发展,又能密切联系中国的实践的金融创新能力。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兼备竞争意识与团队精神的综合管理能力和金融能力的未来领导者和企业家。
对资本具有判断力、谈判力和整合力的、具有现代金融资本思维和能力的产融两栖企业家。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二年,最長修業期限為四年(報名時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

二、报读条件

1、拥有大专学历,4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2、拥有本科学历,2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3、拥有专业硕士学历(金融、经管类专业),1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三、报名、面试与录取

1、报名:课程常年滚动招生。申请人提交完整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学术著作、发明或适用性专利、其他有助于申请的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招生办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即开始审核申请。在递交申请时请务必保证材料完整。递交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将影响申请人的面试安排。
2、面试:采取“面对面”的形式进行,而对于某些在国外工作和学习或或在偏远地方的申请人,我们可能会采取其它的方式来进行面试(如通过电话或视频形式进行)。
3、录取:通过面试的申请人,我们对条件完全符合入学的申请人发给录取通知书。

四、授課形式

1、面授形式
2、在線教育形式

五、授課語言

中文

六、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金融学

七、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10門必修科目和5門專業選修科目,以及一篇金融学碩士學位論文。
(一)必修科目 (30學分,最低要求27學分)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英文名稱

學分

MF01

戰略管理

Strategic Management

3

MF02

商業領導力

Leadership In Business

3

MF03

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

Financial Market And Institutions

3

MF04

金融風險管理  

Risk Management In Finance

3

MF05

金融經濟學

Financial Economics

3

MF06

金融工程與金融衍生品

Financial Engineering And Derivatives

3

MF07

互聯網金融創新與發展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Internet Development

3

MF08

金融犯罪学和洗钱

Financial Criminology & Money Laundering

3

MF09

政治经济学

Political Economics

3

MF10

高級財務模型

Advanced Financial Modeling

3



(二)選修科目(5學分,最低要求3學分)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英文名稱

學分

B01

收購與合併

Merger and  Acquisition

1

B02

投資組合管理

Portfolio Management

1

B03

戰略財務管理

Financial Management For Leaders

1

B04

融資租賃

Lease Financing

1

B05

金融人工智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Finance

1



(三)研究方法與畢業管理要求科目(15学分,最低要求12學分)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英文名稱

學分

C01

研究方法論

Research methodology

1

C02

定量研究方法

Namely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

1

C03

定性研究方法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1

C04

論文撰寫指導

Thesis writing guidance

12

C05

論文答辯

Oral Defense



八、教學要求

1、學員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按科目的要求,進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進行。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低於65分(不含學位論文成績);
2、第一學年每六個月撰寫一篇5000字以上的實踐項目論文(每篇計1學分);
3、完成學習計劃後,完成符合學院要求且不少於2萬字的畢業論文,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4、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必修科目、選修科目、實踐科目;MBA畢業學生需要完成42學分,其中必修課程修滿27學分,選修課程修滿3學分,完成項目實踐、畢業論文撰寫並通過論文答辯12學分。

九、學習時間

1、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寫作時間為6個月。
2、課堂一般安排在香港或內地各教學區,周末上課。

十、畢業資格

學生完成規定課程項目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完成畢業論文,並經學院學位评定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金融碩士學曆/學位。